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
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:
经研究,本行决定召开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。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。2021年08月05日(星期五)14:30准时召开,会期半天。
二、会议地点。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。
三、与会人员:
1、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、监事会监事,凡截止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时本行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,见证律师;
2、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经营层及议案部门负责人;
3、邀请黄山银保监分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歙县支行、歙县监管办领导,嘉兴银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四、会议审议事项:
1、2021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工作计划
2、2021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
3、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
4、2020年度高管薪酬考核情况报告
5、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
6、2020年度外部董、监事薪酬考核情况报告
7、2020年度披露报告
8、关于修订《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》的议案
9、关于修订《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政策指引》的议案
10、关于修订《歙县嘉银村镇银行问责委员会工作规则》的议案
11、关于调整问责委员会及复议委员会成员的议案
12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改任的议案
13、关于行长汪文志改任的议案
14、关于董事长蔡怡代为履职行长职责的议案
书面报告:
1、2020年度财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
2、2020年度呆账核销专项审计报告
3、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
4、2020年度员工轮岗强制休假专项审计报告
五、其他事项:
本行股东有权出席本行股东大会,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。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有序召开,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,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到本行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。与会当天,会议书面材料将统一印发。
六、会务联系:
联系地址:安徽省歙县徽城镇上海花园11幢108号
邮政编码:245200
联系人: 潘遥瑶
咨询电话:0559-6998999、18055923665
附件:股东大授权会委托书
特此通知。
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7月21日
附件:
授权委托书(股东代理人)
兹全权委托 先生(女士),代表本人出席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。
委托人签名(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):
委托人持股数:
代理人姓名:
代理人身份证号码:
委托书签发日期:
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。
代理人权限(请在“是”或“否”上打勾):
1、代理人(是/否)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;若否,请在下面空白处注明对每项审议事项表决意见。
2、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(是/否)有表决权;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。
(本委托书复印件有效)